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金融助力企业复工达产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兰溪市金融助力企业复工达产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金华市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减轻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确保全市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以强化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助推融资畅通工程,保证信贷供给,优化金融服务为总要求,加大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一批复工达产和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金融难题。同时,积极防范潜在金融风险,营造更加稳定、健康的金融发展环境。
具体目标:确保2020年全市新增贷款72亿元,力争100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新增20亿元以上,贷款不良率控制在1.6%以下;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降低融资成本1.2亿元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对现有存量贷款,各银行对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等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行业企业按不高于同档LPR利率计算2020年2月当期利息,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利率优惠至疫情结束并最高给予免息政策。适当降低疫情发生以来新增贷款的准入门槛,发放信用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并给予专项利率优惠政策。疫情期间,政策性融资担保费减免收取。
对复工困难企业可视情况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贷款展期,疫情期间不计入贷款逾期天数。对受疫情影响新增的逾期60天以上贷款,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原则上计算逾期时间应当扣除疫情时期。在生产恢复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现金流暂时出现问题的企业,视情况设定合理的还款宽限时间,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对复工复产的企业提前开展融资对接,多种途径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涉外企业专设外汇和跨境人民币服务绿色通道;根据企业复工时间,提前足额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和专项票据贴现额度。
(二)简化贷款放款续贷手续
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安排专项信贷额度,优先保障融资需求。建立贷款发放绿色通道,主授信行安排专人“一对一”对接,对于有续贷需求的应续尽续,并在贷款到期前完成。
全省一级响应期间,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落实贷款前提条件的,可先放款、后完善条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出现还款困难的企业,采取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确保不转逾期、不计罚息、不下调贷款分类、不影响征信。
(三)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开展“行长进民企”“银行进千企”等融资对接活动,主动对接疫情防控国家和省级等重点企业,建立疫情防控生产保障类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其他类小微企业“两张清单”以及问题解决台账,引导精准对接,有效做好金融服务。
全省一级响应期间,建立“预约+应急小分队”服务模式,缓解复工企业金融需求和网点开业不足的矛盾。取消ATM机跨行取现手续费,对于必须提取现金的客户,鼓励就近提取。
线上办理贷款申请、线上放贷。依托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可通过“浙里办”APP中的“浙里掌上贷”,实现金融业务线上办,以线上金融服务代替线下人员流动。
对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重点生产、服务企业分别建立清单,由金融机构为清单内企业开辟金融服务专项通道,增加授信额度,提供信用贷款。
(四)强化保险业务支持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暂停营业期间的保费、延长保险期间或延后保费缴纳时间。
支持各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针对新冠肺炎客户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定点医院等限制。支持将相关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
鼓励采用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服务以及预付保险金等方式,提高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快速理赔。
(五)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金融机构加大实施普惠金融力度,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本地银行法人机构给予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信用贷款额度并实行最低优惠利率政策。完善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实施方案,对民营企业放宽担保准入条件和担保额度限制,提供融资担保支持;采用钉钉系统等线上评审决策,提高审批效率。金融机构要安排企业信贷和困难企业纾困专项资金,着力降低贷款利率,减免评估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对企业采取减息免息政策,降低融资成本。
要早预判、早决策、早处置,建立预判风险企业名单,早预防、早介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的金融涉稳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兰溪市金融助力企业复工达产行动工作小组。各金融机构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金融助力企业复工达产行动方案,并于2月底前报市金融办。
(二)强化舆论宣传。梳理各金融机构惠企政策,编制《兰溪金融单位惠企政策汇编》,并及时进行更新。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开展行长访谈、服务竞赛等活动,加大对金融单位惠企政策和助企事例的宣传,确保金融政策宣传到位,典型事例报道到位。各金融单位每周上报工作动态信息1条以上。
(三)强化督查考核。人行兰溪市支行加强对市内银行的业务指导;银保监金华分局兰溪监管组加强对市内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对企业反映抽贷、压贷和增加企业融资成本的行为进行通报,因金融服务缺失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银行将取消年度考核资格。
市金融办负责编制金融单位落实惠企政策清单,市内各金融机构于每月中旬、月底将惠企政策落实情况(附件3、附件4)报送到市金融办,市金融办汇总后对落实惠企政策进行分析,及时将落实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本方案自2020年2月24日实施。